社 會 的 變 遷 帶 來 婦 女 角 色 的 改 變 、 婦 女 就 業 率 的 提 高 、 以 及 對 婚 姻 態 度 的 改 變 , 新 一 代 的 女 性 也 更 懂 得 發 揮 自 我 。

根 據 統 計 , 婦 女 的 勞 動 參 與 率 已 高 達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, 傳 統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刻 板 模 式 已 被 打 破 , 而 婦 女 在 工 作 中 也 懂 得 爭 取 合 理 的 工 作 權 及 適 當 的 福 利 。 而 傳 統 女 子 無 才 便 是 德 的 觀 念 , 在 今 日 也 已 漸 漸 也 已 式 微 , 婦 女 同 樣 可 受 高 等 教 育 。

婚 姻 關 係 的 改 變 讓 婦 女 地 位 晉 升 一 大 步 , 以 往 的 婚 姻 關 係 中 女 性 常 居 於 弱 勢 , 在 女 性 團 體 與 女 性 本 身 的 努 力 下 , 民 法 中 不 平 等 的 法 條 得 以 修 正 , 女 性 在 婚 姻 中 才 能 獲 得 平 等 的 保 障 。 如 在 婦 女 財 產 權 方 面 , 以 往 由 於 婦 女 經 濟 地 位 不 如 男 性 , 使 得 婦 女 婚 後 取 得 財 產 所 有 權 的 能 力 受 到 限 制 , 但 是 自 民 國 七 十 五 年 修 改 法 令 後 , 夫 妻 之 間 已 可 就 財 產 關 係 共 同 討 論 , 並 選 擇 最 適 合 彼 此 的 財 產 制 。

如 何 在 兩 性 相 處 的 天 平 上 尋 求 最 佳 平 衡 點 , 是 我 國 不 斷 努 力 的 方 向 , 台 灣 的 婦 女 , 將 有 更 寬 廣 的 發 展 空 間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