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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國旗




說明:



AC = 1/2 旗長
AB = 1/2 旗寬
ab = 3/8 AB
bc = 1/15 ab
de = 1/2 AC
十二等角各為30度


中華民國國旗係在同盟會時期由國父 孫中山先生設計。
主要以陸皓東先 生於廣州之役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,加上象徵先烈鮮血的紅色。
民國三年,國 父明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。
民國九年,軍政府正式規定為國旗,民國十 七年北伐成功,
全國統一,國民政府正式立法公布全國通用。 

青天表示光明純潔、民族和自由,白日代表坦白無私、民權和平等,
滿地 紅表示不畏犧牲、民生和博愛。
十二道光芒代表一年十二個月、一天十二個時 辰,
象徵中華民國隨時序更替永存寰宇,
也鼓勵國人與時俱進,自強不息。

 

中華民國國歌





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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